******水务局关于麒麟区境内补充、完善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水务局关于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及做好水普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相关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麒麟区河湖管理划定成果,充分发挥划定成果在河湖库管理中的作用,麒麟区现将水利部复核发现问题整改河流龙潭河、水城河、格朗河、响水河、角家龙潭河、上洞四景沟六条河流进行公示:
一、公示河流基本情况
麒麟区补充完善河流基本情况表
二、管理要求
1.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
2.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水务局关于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及做好水普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相关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麒麟区河湖管理划定成果,充分发挥划定成果在河湖库管理中的作用,麒麟区现将水利部复核发现问题整改河流龙潭河、水城河、格朗河、响水河、角家龙潭河、上洞四景沟六条河流进行公示:
一、公示河流基本情况
麒麟区补充完善河流基本情况表
序号 | 河流名称 | 划定长度(km) | 管理范围线长度(km) | 合计 | 备注 | |
左岸 | 右岸 | |||||
1 | 龙潭河 | 21.447 | 21.332 | 21.277 | 42.609 | 补充划定龙潭水库上游河道管理范围线 |
2 | 水城河 | 6.984 | 6.928 | 6.943 | 13.871 | 补充上游为水城水库证明、前期未公示 |
3 | 格朗河 | 13.982 | 14.083 | 13.985 | 13.982 | 前期未公示 |
4 | 响水河 | 2.80 | 2.774 | 2.886 | 5.66 | 补充上游为暗河证明、前期未公示 |
5 | 角家龙潭河 | 2.958 | 2.839 | 2.840 | 5.697 | 前期未公示 |
6 | 上洞四景沟 | 2.829 | 2.812 | 2.749 | 5.561 | 前期未公示 |
二、管理要求
1.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
2.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