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城口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四期)已******委员会以******发改委发〔2023〕1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渝财农〔2023〕149号),市级配套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城口县燕子河、亢河、鱼肚河、岚溪河4条河流,涉及沿岸东安镇、河鱼乡、岚天乡、修齐镇、咸宜镇、鸡鸣乡、明通镇7个乡镇,涉及新田村、平溪村、黄金村、沙湾村、岚溪村、三河村、仁桥村、明月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含景观文创节点、生态绿化、形象标识等;燕子河流域共计10个项目节点其中含1个水美乡村形象标识,1个水文化广场(面积1324平方米),5个生态文化景观节点(面积共计18801平方米),3个休憩服务驿站(面积共计1969平方米);亢河流域共计13个项目节点,其中含1个水美乡村形象标识,2个水文化长廊(全长168米),8个生态文化景观节点(面积共计50545平方米),2个休憩服务驿站(面积5163平方米);鱼肚河流域共计4个项目节点,其中含1个水美乡村形象标识,3个生态文化景观节点(面积共计 1017平方米);岚溪河流域共计8个项目节点,其中含2个水美乡村形象标识,1个水文化广场(面积1750平方米),1个休憩服务驿站(面积1266),4个生态文化景观节点(面积共计 3090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51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196.04万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的所有工作内容。若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具体以监理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承包人按约定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期限为止。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城口县东大街6号崇扬大酒店附属楼7楼 | 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土星C3栋11楼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赵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城口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四期)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有限公司重庆城口支行 | ************688 |
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有限公司重庆城口南大街支行 | ******************063 |
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有限公司城口支行 | ************-100178 |
城口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四期)图纸文件2024.8.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