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有限公司师宗县米车石漠化生态修复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师宗县米车石漠化生态修复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
******街道米车村委会下米车村及五龙乡曲祖村委会中沙锅寨村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师宗县米车石漠化生态修复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规模为交流侧120MW,直流侧150.9651MW,共由33个3.5MW的光伏子方阵组成,采用274482块峰值功率为550Wp的单晶双面硅光伏组件、24座3300KVA箱式变压器、12座2400KVA箱式变压器、5座1800KVA箱式变压器、363台300kW的组串式逆变器,新建5回35kV集电线路将电力送入蒋家坡220kV升压站。项目年平均上网电量为18002万kW·h。本项目依托利用《蒋家坡石漠化生态修复光伏发电项目》建成的220kV升压站,《蒋家坡石漠化生态修复光伏发电项目》建成的220kV升压站已设置1台主变,容量为1×200MVA,本次项目新增1台主变,主变容量选择为1×120MVA,电站通过合用升压站1回220kV线路接至丹凤220kV变电站220kV侧,送出线路不在《师宗县米车石漠化生态修复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范围内,送出线路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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