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限公司一期厂房及实验室建设项目 (一期)资格预审
澄清文件
各潜在申请人:
现对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作如下澄清:
原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系统中,附加合格条件审查内容及标准,“六、企业业绩(满分4分),评审标准为: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2分,分数加满为止。”
现将上述内容修改为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修改后的内容为:“六、企业业绩(满分4分),评审标准为:申请人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加2分,分数加满为止。类似业绩: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2.5要求及申请文件格式要求。”。该澄清文件不涉及资格预审文件的变更或修改,仅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系统中评审标准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一致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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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