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居环境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居环境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富源县竹园镇乐乌村委会大拖乌村
******人民政府
主要建设内容: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占地3亩,建设了15t/d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站一座,处理范围包扩大拖乌村、下糯木村、小拖乌村、小下村四个村委会的生活垃圾,配套相应烟气净化系统,公用辅助工程及与本项目相关的雨污管网、垃圾收集设施等环境保护设施及相关配套的附属设施。
项目投资::6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6万元。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22日。
联系人:马海燕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须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姓名及电话。